私人装修合同

时间:2023-12-17 00:06:17
私人装修合同

私人装修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私人装修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私人装修合同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概况及货款

1、概况

工程地址: 。

委托方式: 包工包料

2、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

3、乙方应提供《工程报价清单》注明工程费用明细。如改造工程,部分工程项目无法确认工程量,须在《工程报价清单》注明该工程项目的单价。

4、合同日期:本工程施工工期为 个施工日,以实际进场日期开始计算。空调、消防专业分包施工时间不包含在乙方施工周期范围内。

5、工程价款:合同价款为 ¥.00 元,大写 xx元整人民币 。

6、除本合同内规定的款项,甲方不再以任何方式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

第二条:质量要求

本工程应当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等级。达到此标准,甲方将按照工程总造价予以结算工程款;未达到此标准,甲方可以扣留工程款,乙方应进行返工,直至甲方满意后再给予结算。本条所指标准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装饰装修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材料供应

1、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第四条:施工图纸 份,乙方俩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深化设计图纸)。

2、 施工图深化设计费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第五条: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付款30%,即 .00 元。乙方配合消防施工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承诺七日之内拿到相关手续到物业办理开工手续;工程施工进展到总工程量完成60%(做装饰面层工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40%,即 .00 元;乙方在办理完毕消防验收合格全套证件、手续且竣工验收完毕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20%,即 .00 元;自甲方验收合格本次装修项目之日起满180天时,支付工程款的10%,即.00 元。本工程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自乙方交付并经甲方最终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合同总价以双方最后的确认的报价单为准,且已包含甲方本次装修所需所有项目。

2、甲方有权对上述1中各付款阶段的工程施工情况进行阶段验收,如乙方在阶段性验收阶段工程不合格,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该阶段工程价款。直到乙方工程施工符合甲方要求为止。

3、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上述2中乙方工程未通过验收的情况除外),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4、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工程洽商单,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单,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在增加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予以结清。本工程施工的增项价款原则上不得超过总价款的10%,如超过10%应由乙方承担超出部分的费用,视为甲方对整体设计不科学对乙方的补偿。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程款总价款的 0.1%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程款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用 0.1%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在施工中,因安装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立即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3、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迟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4、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5、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加,工期由双方协商后顺延。

第七条 工程质量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安装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等相关费用。

4、环评验收,工程完工后,双方邀请第三方对乙方工程进行环评验收,若环评验收合格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若环评验收未达到国家标准。验收不合格环评费用及后期所需整改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责任

1)应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凭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后果由乙方负责。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3)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甲方垫资,查实后均按违约论处。

4)在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一年内为质保期,因材料质量和施工问题出现的任何问题,乙方应无偿修理。

5)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意外伤害,所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自行施工,不得转包。

第九条:违约责任

因甲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 ……此处隐藏1338个字……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八条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九条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条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结算

第二十一条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工程进度

第二十二条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施工

第二十三条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五条工程执行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31/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七条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八条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三十条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二条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验收

第三十三条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四条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五条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保修

第三十六条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对方_____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一条甲方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其他

第四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种途径解决:

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邮编: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邮编: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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