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劳务合同范文集合十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务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务合同 篇1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一、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峡山新域1.1期 。
1.2 工程地点:潍坊峡山区太保庄街办潍峡路以东,峡寿街以南。
二、 劳务承包范围包括:模板安拆,钢筋制作安装,混凝土浇筑养护。二次结构工程等图纸范围内的所有主体工程内容。
注:基础放线、清槽、楼层放线(甲方提供两条主线)、标高控制,等一切主体工程施工的测量工作,由乙方负责。
三、 合同工期:
3.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2乙方应根据总工期要求,周密的安排进度计划,报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接受甲方的调查、监督,保证按约定工期完工。工程实际进展滞后于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员并采取补救措施,保证满足计划要求。如在一周内补救无效,仍达不到计划要求,视为乙方无按期完工能力,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3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开工期3天前书面通知乙方,工期相应顺延。若因甲方原因停工超过两天以上,应给乙方每人每天壹佰贰拾元的补偿。
3.4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开工期1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批准延期开工,工期相应顺延,否则工期不予顺延。
3.5乙方必须确保按期完工,在协议期限内顺利完工并且质量、安全文明达到协议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且甲方不认可的工程延误,每拖一天承担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4.1本协议签订时,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 元/栋 的履约保证金,施工至 主体结构封顶验收 时无息退还。
4.2结算方式:根据图纸设计说明标注的建筑面积计算,按 元/M2基础阁楼不另行计算,一次性包死。
4.3最终结算以甲方经理、现场负责人、质检员、造价员联合审定为准。
4.4付款方式:框架主体完成后经验收合格1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框架主体 每平米 元,付框架主体的75%,完成全部合同约定(主体工程)的工程量,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全部工程量的85%。剩余部分劳务费三个月内付清。
五、 物资、机械设备供应与管理:
5.1甲方供应:甲方负责施工现场所用的塔吊、二级配电箱及外墙脚手架、塔吊配电箱、提供木胶板、方木、工人宿舍。
5.2乙方负责:二级配电箱以后的所有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当地安全部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件及发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小型机具及所用附材,全部由乙方负责。塔吊司机由乙方负责,并持有当地主管部门备案的上岗证。
5.3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它设施。如乙方所使用甲方工具出现丢失、损坏现象,乙方应及时维修补偿,否则加倍罚款。
六、质量与检验:
6.1本工程质量标准:单位工程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约定的质量等级。标准的评定以建设、监理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验收评定的等级为准。因乙方原因验收时评定的质量等级未达到约定的等级时,乙方无条件进行返修直达到验收标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6.2质量检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业主、监理现场人员和各级质监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检查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的全部费用。若施工过程中乙方接到整改通知不能及时整改或不能整改至符合要求的,甲方质检员有权进行处罚,处罚以项目部签发的通知单为准,处罚后仍不整改或不能整改至符合要求的,经项目经理批准令其停工整顿或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6.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验收6小时前通知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验收记录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如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整改或修正,合格后重新通知验收,因乙方原因导致返修,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重新验收仍不符合质量要求,每出现一次乙方承担违约金20xx元,处罚以项目部签发的通知单为准。未经验收不得擅自隐蔽,如有擅自隐蔽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或有关单位的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并负责恢复和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七、安全与文明施工 :
7.1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到人。
7.2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持上岗证,建立安全保证体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有现场负责人担任组长,配备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度,明确安全岗位职责。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规则。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7.3把乙方的技术交底落实到作业面的施工人员,交底人、被交底人都要签字,双方都要签上时间,未向施工人员交底要处罚,每人次罚款100元。
7.4 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认真贯彻会议作出的决定,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制度,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参加甲方组织的周检查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检查,负责对甲方整改通知单所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并按要求的时间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7.5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保护品,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品,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赤膊进入施工现场。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生活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发现一次罚款20xx元,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7.6 工程搭设的脚手架、防护设施,乙方人员严禁随意拆除,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拆除时,须向甲方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拆除并及时恢复原样。否则将对乙方进行处罚,处罚以项目部签发的通知单为准。
7.7 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需动火作业时,要到甲方开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置灭火器、安排看火人员。否则出现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此处隐藏20925个字……场容场貌、生活卫生六项为综合评分依据,进行奖优罚劣;
8.5 甲方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必须迅速,及时完成,如不及时整改,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a、第二天工作必须在头一天工作整改完成后方可施工;
b、另派人整改,技工按150元/天(次),普通工按100元/天(次)计算计价,直接在乙方款项内扣除;
c、进行处罚,并赔偿返工材料费;
d、令其停工整改,直至中止协议,无条件退场。
8.6 所有施工工艺必须要先施工样板间,样板块,要经甲方项目部的质量
员、施工员,项目部检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以后各部位验收就按样板间、样板块进行验收。
8.7 如乙方施工中没有按照甲方质量要求及施工程序施工;如空鼓、渗漏、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而返工,造成的一切材料费在结帐时扣除;
8.8乙方在进行砂浆搅拌时应严格控制石灰王掺量,施工完成经甲方预算人员审核掺量超出规定用量时,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九、安全管理
9.1 安全施工与检查
a、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及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b、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交底。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9.2 安全防护
a、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代表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b、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代表认可后实施,由甲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9.3 安全施工规定
a、乙方不得使用年龄小于18周岁、天于60周岁的务工人员;
b、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的一切安全制度,及时
劳务合同 篇10签了劳务派遣合同不可以反悔
签了劳务派遣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需要受到合同约束的,签了劳务派遣合同不可以反悔
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劳务派遣是指派遣单位根据实际用工单位的要求,将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管理下提供劳动,派遣单位从用工单位获取派遣费,并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现阶段,我国的劳务派遣单位数量日益增多,《劳动合同法》中明确细化了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
1.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其中涉及的特别要求包括:
(1)订立合同期限应在2年以上;
(2)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其必备条款除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外,还包括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10)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
(11)被派遣劳动者的派遣期限;
(12)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劳务派遣实质上是一种临时性用工,法律规定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至少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为了避免劳动关系的短期化和就业不稳定给企业、劳动者个人以及社会造成的不利影响。
2.与接受派遣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其中必须约定:
(1)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
(2)派遣期限;
(3)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
(4)违反协议的责任。
3.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4.其他义务:
(1)不得克扣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由于劳务派遣具有临时性,因此,在没有用工单位需要派遣劳动者时,劳动者可能面临“无业”状态,该条规定则是为了保证劳动者在“无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以避免劳动者陷入生活困境;
(3)派遣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4)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5)保障劳动者依法参加或组织工会的权利;
(6)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因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致使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劳务派遣单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用工单位的义务
1.《劳动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2.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3.对被派遣劳动者应适用同工同酬。用工单位无同类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4.遵守劳务派遣企业的岗位限制———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
5.保障劳动者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
6.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期限方面的区别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为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其中固定期限的长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自由约定。
2.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区别关于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做了相应的规定,其中关于劳务派遣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如下:
(1)因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胜任工作等原因,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